1986年7月6日,跟平常一样,吃过晚饭我就去打乒乓球,打了一个多小时,看表已经晚上九点,该回家了。回到家爹妈说,你怕是该准备一下了吧?――第二天,我要参加高考。我大约十点上床,很快就睡着了。

第二天起来,吃过早点出门,考场就在我家隔壁,几分钟就能到,巧的是前几天刚好有一处围墙垮了,抬抬脚就可以跨过去。

我刚到考场门口就被监考老师叫住了,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穿着拖鞋就来了――整个夏天都穿拖鞋,已经习惯了,忘了换;老师很和善,她说:下午不要穿拖鞋了,进去吧。7日早晨考语文,卷子发下来,我发现了另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,我居然忘了带钢笔!又是那位和善的老师把她的钢笔借给了我,让我完成了考试。(顺便说一下,那年语文的总分是120分,我考了104分,不算好,也不算坏。)感谢那位不认识的老师,要不是她,我的高考可能是另一番景象。当然,以后的考试就没出什么漏子,也没有什么值得记住的事情,反正就是考试。很少会有家长来考场陪练――本来嘛,高考是你学生的事,家长来能帮什么忙?最多就是帮着紧张。我爸我妈照常上班,许多家长也都照常上班,这很正常。

三天考试过后,趁着脑袋中的记忆残留,对题估分,也就是对照标准答案,看看自己大概能得多少分,这是对记忆力、自信心和自知之明的三重考验,说实话我觉得太为难咱18岁的高中生了。估完分就开始填报志愿,这又是一次考验,你得兼顾个人志向、估分结果和你所中意学校的取分线和竞争状况来进行权衡,而且不能开玩笑――我们几个平时要好的同学说:反正这次肯定是能考出去的,为了表示我们“曾经”在云南生活过那么些年,就报个云南的大学玩玩吧――这一玩就全都被留在了云南(虽然我们的分数都能出去),也许这一留就是一辈子。最后一件事就是等录取通知,我拿到那张意外的通知书的当天,我在家里跟同学一起喝了个大醉,似乎把五脏六腑都全要呕吐出去,好像,我还哭了。两个月以后,我们背着行李,候鸟般飞向四面八方,其中有的就从此不再见过。

7月9日晚上,我和一群同学来到曲靖的寥廓山,我下午考完试刚买了一双皮鞋,有点夹脚,落在了后面;在山上,有个同学说:等四年以后毕业了,我们再来这里聚,大家都说好,后来好像并没有去;月亮在天上,有一圈月晕;鸟的叫声从很高的地方下来,使这一切很有点梦境的意思。有个女生突然哭起来,当然不是害怕考不上,因为她成绩一直很好,为什么哭可能连她自己也不知道。

那天去山上的同学有七个,两个大学毕业出了国,男的在英国,女的在萨尔茨堡,一个现在在北京,一个在美丽的香港;两个毕业后又回到曲靖,如今都当上了单位的小头目;还有就是我,刚刚记完了这篇流水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