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将制定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》
中国新华社今天重点报道:中国政府将制定建国59年来第一份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》,对未来两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规划。
尽管这一计划被中国媒体称为是北京当局贯彻落实"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"的宪法原则的重要举措,但人们普遍期盼的还是如何在实践中保障中国公民的人权。

据新华社报道,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》将通过全面系统地制定、落实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工作目标及措施,进一步改善中国人权状况,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。

报道还说,该计划的内容将涉及完善政府职能,扩大民主,加强法治,改善民生,保护妇女、儿童、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,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。

中国共产党执政后,在1954年的第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中,以"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"专章规定了中国公民在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和人身等方面的权利。

但直到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才通过宪法修正案,正式把"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"纳入宪法。

现在计划中的这一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》是中国第一次准备把有关宪法原则落实到实践中。

中国的人权状况在国际上不断受到西方国家和人权组织的批评;

在国内,近年来由于全民人权意识的提高,民间尤其是法律界和知识界提出改善人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。

中国政府在1998年10月签署加入《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,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全国人大的批准,不能在中国实施。

因此这一即将制定的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》在什么时候和在多大程度上能付诸实现,才是各界最关注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