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年往事 (2): 谭所长的故事

易明

大泽乡坐落在距离京城不过几百里的燕山脚下,虽属平原,但青山就在眼前不远处,实在是个山清水秀的好所在。而所谓大泽乡粮管所,总共也就才有十几个人,倒有着七八条枪,彰显着国家对于粮食这一战备物资的重视。当我顶着蒙蒙细雨把车开到粮管所的大院里时,大家正在忙着给晾在水泥地上的粮食遮雨,俗称”抢场”。在农村,这是仅次于救火的一项活计。作为粮食行业的从业人员,我自然知道保护粮食的重要意义,所以也就自然加入到这场“抢场”的行列中。

等我们把粮食都遮盖严实了以后,才发现几乎个个都淋成了落汤鸡。 这时从众草鸡中闪出一个高大的火鸡,身披着一件军用棉大衣,膀大腰圆,天庭饱满,走起路来虎虎生风。我认出他正是所长谭青山。我早已从局里的人事档案中了解到,他是50年代的转业军人,参加过抗美援朝。虽说当时已是奔五张的年纪,但看上去并没有那么老,也就是40郎当岁的样子。

他似乎是先认出了局里的吉普车以后,才发现我的存在的。

“悠喝,这不是易局保嘛? 干部参加劳动来啦?”。 “易局保”是我当时的职务简称,后来当我知道了袁世凯也曾被称为”袁宫保”后,才知道这叫法其实源远流长,是中国官场的行话。

“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嘛,就是老赶不上你们过年会餐”。说起会餐,我才感到肚子饿了,已经是开午饭的时间了。

“会餐? 没问题呀,老李快去炒俩热的,咱们和易局保喝几盅,正好暖暖身子”。老谭一挥手,把我让进了会议室。

我们粮食行里的人其实和农民没啥区别,一有机会就喜欢整两口,一来驱寒,二来解忧。我虽然年青,但因为在局里当差,所以明显地“辈儿大”,他们请我喝酒是理所当然的。

也就一袋烟的功夫,几个热菜外带两瓶“二锅头”,就摆在会议室的餐桌上了。我被推为上座,老谭靠右,副所长李三坐了最下手。没有酒杯,只有三个大陶瓷缸子,摆在我们面前。

“谭头儿,您也不问问我干嘛来了,就设宴招待我?”。我从容坐定后,就开门见山。

“不就是来拿我嘛,喝完我就跟你走呗! ”

“好,痛快,那您先整个满的,我随后跟上”。

“瞧好了,我这杯可底朝上了!”

“我也底朝上了!”

我虽然没什么酒量, 但一生都是个贪杯的人。架不住谭李二位一阵好劝,就一连二, 二连三地开怀畅饮, 直喝得天旋地转,两眼冒金星。结果菜还没吃完,人就先喝趴下了。好在我酒德尚好, 酒醉后不呕不吐,就是话特别多。所以根本就没等人家问,就把我们如何收到三封匿名信,三封信又如何同时揭发谭所长利用职权,糟蹋妇女的事,如同竹筒倒豆子,一字不拉地全给交代出来了。

没想到的是,谭李二位听后根本就没惊慌,只是连连摇头。老谭最后叹息到:天良这小子,真他妈的是丧尽天良啊。

我忙问缘故,老谭就向我讲了如下的故事。

桑二李三和我,是一起参加了抗美援朝的志愿军的同一个县的老乡,都是运输兵,也就是开汽车的。 当时我们都还不到20岁。在朝鲜结识后,就仿效桃园结义,拜了把兄弟, 发誓即使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,也愿同年同月同日死。不料在51年的春季战役中,我们一起被俘虏,在战俘营里一直呆到战争结束。虽然没人叛变,但我们回国后就一直不得烟抽。桑二后来因为和天良他妈结婚,就索性复员了。 我和李三就被发配到粮库扛大个儿,跑农村,一直到今天才混了个所长的芝麻官 ,一辈子连个媳妇都没娶上。

50年代末闹粮荒,农民没有粮食吃,连草根树皮都吃光了。那时候家家都有饿死的人,叫做”落人不落门”。国家为了保护粮食,特意给我们补充了枪支弹药。有一天深夜,我荷枪实弹地在粮库巡逻,结果把潜入粮库偷粮食的桑二抓个正着。你说,对着当年在战俘营里一起吃过苦的结拜兄弟,我还能怎么着? 塞给他一袋麦子就让他跑了,我还对着天上放了两枪。可就这样,最后还是把桑二给饿死了。那又是为什么呢? 那是因为他是真疼他老婆啊,要不然,他挺大的一个活人怎么会饿死? 我们在朝鲜坑道里一把炒面一把雪地过了七天七夜,也没饿死一个,怎么到了59年,就生生地把他给饿死了呢?

“51年是一把炒面一把雪,到59年就只有雪了,上哪儿找炒面去?”。李三瓮声瓮气地插嘴。

是啊, 甭说白面了,连榆皮面都没有。到最后连树皮草根都吃不上了。桑二死的时候,浑身浮肿。身上的肉一按一个坑,隔着皮能摸到骨头。他指着他媳妇的大肚子对我说“全托付给大哥了”,一直到我点了头,他才合了眼。老二死了以后,天良才出生。他那名字还是我给取的,因为当天天气冷飕飕的,我说就叫天凉吧。后来上学了才听老师的话改叫天良。

“那你为什么不娶了她?”,我醉得站不起身子来,但脑子并不糊涂。

“我倒是想来着,可那娘们她不干呀。 身为桑二的寡妇,她娘儿俩每年能从民政局领到十几快钱的救济。蚂蟑个儿小,那好歹也是肉啊”

“反正你们也跟两口子没啥区别了,你什么时候要,她还不是撅着眼子让你操”。李三好像也喝高了,冷不丁地又冒出了这么一句来。

话糙理不糙,我们还就是这么凑合着,好歹把天良也给拉扯大了。没承想这小子后来出去念了两年中专,回来以后在乡小学当了个校长,就开始跟我较上劲了。说我跟他妈那是非法同居,非要让我赔偿他妈的青春损失费,这都他妈的哪儿蹦出来的新词啊,还青春损失费? 我还没要我的精子损失费呢! 我当然不肯答应给他钱,没想到这小子的匿名信立马就寄出去了。

“可那是三封信啊!”

“他那小学总共就仨老师,可不是三封嘛!”

我虽然醉着,但却没有忘记感慨人言之可畏。多年后看了《罗生门》,才知道即使是所谓见证人,也可以是非常的不靠谱。从此以后,我就对任何来源的消息都不全信了。

当天我醉得太厉害了,后来其实还是老谭开车,才把我送回到局里的。

陈年往事 (1) 有关车辙的爱情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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