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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: [转帖]中国最高法院:尽量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新华网 (1180 reads) 作者: Diamondhorse 文章时间: 2011-5-25 周三, 04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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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Diamondhorse海归商务 发贴, 来自【海归网】 http://www.haiguinet.com

中国最高法院宣布,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;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,对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、减轻情节的,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,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,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,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,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。

5月24日,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(2010年)》有关情况。该报告提出,依法严格审理死刑复核案件。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、稳定发展的阶段。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,统一死刑适用尺度,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、法律和人民的检验。

报告显示,人民法院为切实保障死刑案件程序公正,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,严格证据审查判断,确保证据确实、充分,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、证据关、程序关、适用法律关,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。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,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。

慎杀、少杀渐成中国司法机关的主导理念,尤其是2007年收回死刑复核权后,死刑基本控制在杀人、抢劫、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上。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(八)一次性取消了13种非暴力经济性犯罪的死刑。在司法实践中,2009年以来落马的副部以上贪官,18人无一被判死刑立即执行,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涉贿金额最多,高达1.97亿元,也仅被判处死缓。“贪官不死”,民众最大的担忧是,刑罚是否足以震慑现有的或潜在的贪官巨蠹,“对于不劳而获或者非法占有他人或国家大量财物的人就该严惩,否则不足以平民愤”,或许是最具代表意义的声音。

“死刑的废止是一种历史的必然,中国目前不能全面废止死刑,但应当将死刑适用的范围控制在罪行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内,对于经济犯罪可以考虑废除死刑。死刑对于贪污受贿的犯罪人具有威慑力是无疑的,但不能夸大这种威慑力,从刑罚功能角度分析,并非越严厉的刑罚就能越有效地预防犯罪,合理、不可避免、及时的刑罚,才是最有效的刑罚。”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萧中华教授如是说。

但是,也有不少人质疑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“慎杀”原则为什么先在经济犯罪上应用?靠死缓能否惩治经济犯罪?在当下不少审判贪官的司法实践中,这种“法外施恩”的思维已逾越了“嫌犯并非主观故意”、“未造成特别严重的社会危害”等先决条件。现在“认罪态度较好、有自首情节、赃款已大部分追缴”等等因素,往往变成贪官免死的法宝。执法机关这种做法,难免让老百姓感到执法者有为贪官开脱的嫌疑,从而对反腐失去信心。

更有一些专家担忧:一个接一个贪官被判死缓,长此以往,贪官腐败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,法律上的死刑,将失去对贪官们的威慑力,更会使群众对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产生怀疑和动摇。

贪官都“死不了”:近三年副部以上贪官无一被判死刑

中国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是近年落马官员中唯一被判死刑的。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因受贿3318万元,5月9日一审被判死缓。许宗衡是一位副部级干部。2009年以来,至少有18位副部级或以上官员被判刑。有的只判了一审,有的二审已判完。

这18名官员中,没有一个死刑,5人被判无期徒刑,12人被判死缓。

1人被判18年有期徒刑,刑期最低,这位“幸运儿”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。

这18名官员中,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涉贿金额最多,高达1.97亿元。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以3318万元居第二。

特别要提起的是,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,他的案子判于2007年,他被关注的理由是被判了死刑。近年落马的高官中,他是唯一被判死刑的。

另外,还要关注两位尚未判决的官员,一位是山东政协原主席孙淑义,另一位是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。

还有三个人值得一提,他们也是2009年以来被判刑的高官,虽然级别未够副部级,但亦非常重要。特别是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,涉案金额近3亿元。

作者:Diamondhorse海归商务 发贴, 来自【海归网】 http://www.haiguinet.co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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