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感觉Charlie本人也有意识的在利用这一优势,比如当division president难得一次和我们坐在一桌共进午餐,又主动谈起宗教的话题,Charlie就能够马上接过话头。这次对话,我和另外两个关系紧密的白人基本上都是陪衬,当然他们俩还能符合几句,毕竟是基督徒,没事也去教堂,I could not find anything related to talk。还好我什么也没说,否则万一我也大谈基督,人家转过来问我信什么教,我总不能说I don’t engage with any god 吧?在午餐中,president对Charlie的观点频频点头。我感觉,首先主流承认摩门“基督徒里的基督徒”的先进地位,承认他们在信教作“功课”(此乃佛教用语,套用一下)上是模范; 其次, 因为摩门年轻时普遍有专职传教的经历,为了说服别的基督徒皈依他们这个教派,就要做大量的研究,要知己知彼,因此Charlie对基督教各个派别的外延与内涵是极其熟悉的。一般基督徒最多熟悉本派教义,这还是比较虔诚的老美,像我们一起玩的这几个dude,上教堂主要是找姑娘date。但是,不论president张口说出自己是什么怪名字的小教派,Charlie马上可以就他们那个派的内部事务和他展开讨论。
说到这儿,突然想起来,有空去看看“达芬齐密码”的电影吧,尽管电影歪曲原著,原著也歪曲宗教,但对于增加一点感觉去了解信教之人还是会有帮助的。西方人的精神世界是个三角形的稳固结构:法律,宗教,和道德。法律管不到的道德管,道德管不到的宗教关。你比如婚外情吧,美国没有通奸罪,不犯法,有的人也没什么道德感,但最后多多少少还是怕go to hell的,所以主流舆论对于已婚人士出去乱搞还是盯的很紧的。传统上,中国人的脑子里从来也没给过宗教三分之一的位置,从一种教转另一种相对容易,从无神论去信教就难了。每年圣诞节,教堂演圣剧,最后一句都是“基督已经在马厩诞生了,你在心里给他留出位置了吗?”我现在扪心自问,我这心里乱七八糟的,还真没他老人家住进来的位置。美国人动不动叫 Lord,我觉得很大一部分叫的时候还是从心里的,我现在要是叫,最多当个口头语,和在国内叫“妈呀”没区别。有高人可以往另外两点,中美的法律和道德上发散一下,我这个系列将不涉及。
Charlie的生活习惯受摩门影响是很独特的。他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(喜欢这个话题的朋友要失望了。我没问Charlie对婚外性行为的看法,不想问完又觉得stupid。估计Charlie的婚内性行为也不具有卖点,所以我也没问。)这是摩门普遍早婚的原因,都是吃肉长大的,不能婚前,结的早点可以理解。Charlie不沾烟酒,不喝茶,咖啡等任何具有咖啡因的饮料。他因为个人习惯也不喜欢其他非咖啡因的碳酸饮料。也就是说,他喝的都是纯天然的东西。原来我们连续晚上加班,第二天很早到公司,我不是喝茶就是咖啡,反正公司免费供应,要不我坚持不到下午。Charlie永远是一杯冰水,我就问他:你睡得也很少,不喝点提神的怎么还这么精神?Charlie突然很认真的对我说:“Water is the best. My friend, water is the best.”那一刻,我突然有点很宗教的感觉,也许他真的有宗教的精神力量在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