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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建议]勿 以 善 小而 不 为 ——百城万人团诉“移动”的倡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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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无可恕
头衔: 海归上士
加入时间: 2007/04/16 文章: 3
海归分: 1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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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法无可恕 在 海归商务 发贴, 来自【海归网】 http://www.haiguinet.com
广大移动用户们、监督电信的社会义工们:
你们好!
自上世纪80年代末移动通信开始普及以来,从走关系入网、收取高额入网费、选号费、月租费、销号费、一贯是高资费标准。到2001年起更是涌现出诸如代收费、充值卡余额过期作废等大量的霸王条款,以移动为首的电信企业时时刻刻都在公然、粗暴地践踏着法律的尊严和损害政府的信誉。
媒体上,总是能够看到以信息产业部为主的政府部门在谈整顿,但移动公司等单位却采用瞒天过海、暗渡陈仓、偷梁换柱等手段来规避,继续保持“不惜一切手段巧取豪夺”的本色,甚至不惜以腐蚀干部等方式来达到其目的,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继续得到其违法行为产生不法或不当利益。信息产业部的整顿变成了一场场的“戏”。
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广大消费者的觉醒和反抗,90年代末期,沈洪嘉、田北方、帅扬、王海、邱建东等电信用户,充分使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赋予用户的监督权和索赔权,不以善小而不为,积极同不合理的收费行为抗争,唤醒了沉睡着的用户,他们称得上通信维权的先驱者。
孙安民老先生、黄志宏、董秀生、戴元龙、刘朝辉、倪升、林宏剑、杨祺东、吴泽西、王清、李恩泽、方向、叶广超、倪建裕、郑楠楠、黄文英、夏楚辉、陆锦星、王岩、郭力、陈书伟、何汗柳、谭在明,韦郭有、姚楠、伍贵华、沈丕创、 吴光格、赵敏伟、刘玉川、刘永、姜震亮、曹跃萱、张建军、李海京、贺昕、肖绵明、张艳花、张成林、 王金福、陈书伟、陈理峰、蔡志刚、李满贵、王学贵、罗居金、罗居荣、梅福林、 彭祝春、 蒋银成、 杨泽斌、姚立法、黄金荣 、陈洪国、崔锡铭、许志远、李晓明、刘秋洲、王爱国、阎万寿、杨森、杨立荣、潘克、刘会英,……他们接过先驱者的捧,坚持做不要电信企业一分钱的电信企业的社会义务监督员,坚持不懈地通过投诉、诉讼、宣传《剥移动的皮》等形式进行“战斗”,成为保障电信用户权益的社会义工,尤其可贵的是郑州的田北方从九十年代一直坚持到现在。
我们更欣喜地看到,由李恩泽等人首倡的“万人北京团诉”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,并被评为2006年法制影响生活事件之一。加上温家宝总理在新华社有关此次万人北京团诉的内参上批示“严肃整顿通信市场”,受此影响,中移动出台了“八大承诺”、改双向收费为单向收费等新措施,信产部也发了574号文等进行了比较认真的整顿;电信企业的月租费正在变相取消,入网费、选号费已取消,资费相对降低,骚扰短信在减少、SP收费趋于规范;各项违法收费项目如业务办理费、销号费等停止;强制存话费得到改进,用户收费清单得到提供;……
但是请不要天真地以为电信企业是自发实施的这些措施,如果没有外界的压力,没有成千上万默默抗争的“战士”的努力,这些都是不可能实现的。这些与霸王条款抗争,和巨无霸企业抗衡的“战士们”抱着“勿以善小而不为”的价值理念,自发充当社会义工,默默地为社会做出贡献所取得的战绩。
尽管如此,以抢钱为目的代SP收费的中国移动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,停机保号费、过户费、月租费、较高资费标准等不合理收费项目依然存在,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强制用户的充值卡过期作废、强制用户存款等霸王条款仍然没有得到整改。
反观这些为了公共利益、为了法制尊严默默战斗的“战士”,这些社会义工,非但没有能够依《消法》第六条等规定获得任何奖励和鼓励,还被冠以“敲诈集团”、“强盗无赖”、“境外势力支持”、“制造不和谐”、“个人出名”等等 “帽子”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的扣帽子的做法在电信企业的身上,死灰复燃了
我们依法去诉讼,却被法院压制,甚至不收诉讼材料,不予立案,我们依法维权,却被个别地方的公安调查、跟踪、监听,更有甚者对消费者进行人身伤害,移动公司就曾经对夏楚辉等多人动用武力。散布谣言,颠倒黑白,致使我们被人误解,甚至有些社会名人(包括全国人大代表)都曾误以为我们有不正当的政治动机或其他不光彩的目的。
面对这些,我们冷笑着平静地继续抗争。我们不违法,违法违规的是那些电信企业;我们做的是利国利民的事,是在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,制造不和谐的是那些巧取豪夺制定霸王条款的企业或者人;那么有什么理由来打压我们依法维权的行动呢?有什么理由叫我们停下追求和谐的脚步呢?
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,旧事物是不会甘心被消灭的,总是在被新生的力量足够强大的时候才不甘心的退出历史舞台的。
移动公司违法经营的根源就是腐败,他们获取违法违规利益的心理,是不会自动消失的,必须通过严格的监管和作为用户的不懈努力才能够有所收敛。比起以前,移动公司诚然有了一些进步,比如资费的降低、比如停止部分不合理的收费,但是他们这些的改进还不能达到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电信企业服务规范》、《合同法》等规定的标准,而且改进得进度象蜗牛一样慢,他们的这些违法行为也不公然全部纠正,更何况在他们改进的违法行的时候还在继续增加更多的违法行为。
为进一步维护八亿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,打击电信企业的违法行为,也为了响应万人北京团诉的活动,通信维权网(www.txwq.net/www.txwqw.com)特向广大移动用户和监督电信的义工们提出如下倡议:
决战2008,万人百城团诉移动
时间:从现在起到2008年止
范围:在全国范围的百座城市针对移动的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的团体诉讼,人数和案件要达到上万。
百城万人团诉以省为单位,以城市为点,各个省和城市的联系名单见附件,起诉状可以参照广东,具体的意见可以与附件中的联络人联系商讨。
战斗的方式是诉讼。我们要有不折不挠精神,屡败屡战的精神是取得抗日战争胜利的民族精神。我们每打一个官司,移动就要付出一万元的律师费和大量的人力物力,我们每纠正电信企业乱收一分钱,他们就少了八亿元的收入。我们坚持着诉讼,胜利肯定是我们的。
“众人拾柴火焰高”,同胞们,同志们,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让我们抛开个人的荣辱、个人的物质利益,“勿以善小而不为”,积极加入到百城万人团诉移动的队伍中,用实际行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,还人民群众一个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,给社会一个守法经营的清新法制环境。
通信维权网
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
网址:www.txwq.net 论坛:www.txwqw.com
附各省市部分联络人:
陈书伟:电话:13077889998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QQ:119533888 负责法制等工作
浙江省:
吴泽西:电话:0579-3479389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QQ:270776701
周宏:电话:13958213005 QQ号:27608389
杨海:电话: 13750873445
广东省:
夏楚辉:电话:13822012315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QQ:11812665
陆锦星:电话:13560442228 QQ:373242878
黄文英:电话:13217639845 QQ:396532444
黄百能:电话:13902622021 QQ:316893562
倪建裕:电话:13729964653
叶广超:电话:13729011109
天津市
方向:电话:13602184449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QQ:294244781
河南省:
宋军,13937195444,邮箱[email protected]: 47543554
王清: 电话:13783774444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QQ:19935588
河北省:
张红鑫电话:13231266321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QQ:469531221
北京市:
李恩泽:010-89830767,QQ:695403627
湖南省:
罗秋林:13907348910,邮箱: [email protected] QQ: 470677626
黑龙江省:
李玉波:13304857005
王建辉: 13845579553 QQ:7334796
广西省:
韦郭有 13457981764 邮箱: [email protected] QQ:463676164
陕西省:
老孙:13087593975,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QQ:648194953
李海京:电话:13389268336
肖绵明:电话:13720651151
福建省:
戴元龙:电话13305941641
杨祺东:电话13515055033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,QQ:4840161
林雷: 电话:0592- 8283435
林天斌:电话:0591-83873281
张登锋: 电话:13774565061
江西省:
罗居金:电话:13767727054
江苏省:
王茂青:13305265363 QQ:153668311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湖北省:
黄志宏:027-51518315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内蒙古
霍猛:13734892222 QQ:740366865
山东省:
柴波:电话:13793730999 qq: 71224922 [email protected]
范俊生:电话: 15314188444, QQ 38548168
上海市:
赵敏伟:电话135019314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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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建议]勿 以 善 小而 不 为 ——百城万人团诉“移动”的倡议 -- 法无可恕 - (4096 Byte) 2007-4-16 周一, 21:31 (894 read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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